这种情况想再结婚,需要先办理离婚手续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7:29:05
早年结婚,完全是父母一手操办,那时父母想抱孙子,就给我相亲,找个女人结婚,当时两人根本没感情,结婚时就请了亲戚朋友,摆了几桌酒席,没有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后来生了一个女儿,由于性格各方面都不和,妻子提出离婚,双方父母阻挠,我也没同意,后来我独自一人在外拼搏,到现在2人已经分开四五年,现在我们都想解除婚姻关系,而目前我已结识了一位女友,两人相爱,想结婚。
问题:
1、去民政部门办离婚是要我提供结婚证,但我当时并没有拿结婚证,这种情况我是否需要先离婚,然后再和现在的女友结婚?还是根本不需要办理离婚,可以直接结婚?
2、如果是法律上不承认我们的婚姻关系存在的话,那女儿、还有房产怎么办?(房产有纠纷,产权原本属于我)
3、如果法律认可我们的事实婚姻,那该怎样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必须要提供结婚证的,而我们没有结婚证,难道要我和她先去拿个结婚证,然后再去离婚吗?

应该是无效婚姻,涉及到的问题,一是女儿的抚养费用,监护人的问题,二是财产的分割。

一是可以私下协商,这样最好,二是不成就让法官断。

晕。。。。你们又没有结婚。法律意义上的结婚。办什么离婚啊

2、女儿,大家协商或者法律
房产。应该是你的。。。如果你们满10年,那么是事实婚姻

题外话:做为一个男人,和女孩子都生了孩子了,再来说当初根本没有感情云云,很扯蛋,很不负责

我觉得这复杂的关系应该去当地的法律咨询所咨询清楚再行事。

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