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持刀杀人致人轻伤该定何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9:52:42
2008年10月8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小区外来人员董某未按物业公司规定强行进入小区,秩序员让他持卡进入,他问“是谁说的”?秩序员说“是我们队长要求的”,他非常不满,当时也没和秩序员有过多的冲突。4时左右董某突然闯入物业办公室,问:“谁是队长”?我说:“我就是”,他在我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向我面部猛击一拳,被我的同事推开,这时他抽出尖刀喊着“我今天杀了你”,我一看事情不好,急忙跑向另一屋把门倚住,他追过去打碎门玻璃(落地窗),破门而入,向我胸部、腹部连捅几刀,嘴里还不停地喊着“我今天就要捅死你”。由于我躲闪及时,没有捅到要害部位,凶手又举刀捅向我的脖子,我本能地用手抓住了刀,脖子被刺了四公分长的口子,双手因挡刀、夺刀多处深度划伤,缝了二十余针,右手中指神经受到严重损伤。
请问:
1 以上全部经过中显示。 董某目的明确、目标明确、行动凶狠、刀刀至人要害(只是因为我躲闪及时未造成严重后果)。派出所将其定为治安案合适吗?
2 董某曾有犯罪前科。派出所因他砸玻璃受伤为由保外就医。这合适吗?
3 明明受害人的权益可很快得到伸张,但现在又变成悬案了,遥遥无期。派出所对此案有无过错?
4 我现在该怎么办?

1、按照你的伤势,绝对不是治安案件,你要先验伤,保存证据,只要是轻伤以上,谁敢转治安案件处理,谁就等着被检察院请进去喝茶!办案民警绝对要被判刑。这个案件应该是故意伤害,但是视情况不一样,可能构成故意杀人(未遂)。在这单案件里,两者量刑上差不多,主要还看犯罪嫌疑人主观方面以及客观上证据的搜集。
2、保外就医,按照你说的这个,受伤期间是符合的。保外就医的条件是:适用保外就医的条件有:一是保外就医的人必须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二是身体患有严重疾病,在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有严重慢性疾病,长期治疗无效的,老年犯中身体有病、已失去危害社会的可能的等等;三是罪犯的亲属有抚养条件并愿意保外就医的。
不符合的条件:对于保外就医以后有可能继续进行犯罪危害社会的,或者会自杀自伤自残的罪犯,不能适用保外就医。保外就医的适用,有非常严格的手续规定: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诊断证明,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保外就医的期间仍然计算到刑期以内。保外就医的条件一旦消除(如疾病经治疗已经痊愈),而刑期未满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执行。罪犯保外就医后,由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执行,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人民检察院对于保外就医的实施情况进行法律监督。
3、如果按照你的说法,有相关证据支持的话,建议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举报。涉嫌渎职犯罪,具体罪名不一定。有可能是玩忽职守,有可能是徇私舞弊等等。
4、你要做的就是先验伤,对你自己最有利,如果未达轻伤以上,那么你还是走民事诉讼的渠道,要求赔偿,如果轻伤以上,就按照刑事办案程序一步步来,依法处理。(再次提醒,如果达轻伤以上,没有那个警察敢不给你处理的,一告一个准。)

上诉,明显的刑事案件,至少也是杀人未遂,或者故意杀人罪,应该枪毙。如果法律不公平,你就找人把他给废了,也不能拿你怎么样。

如果你所叙述属实,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你现在应当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这家伙看来要把你往死的弄里
想不明白就按你说的那P大点事
他至于把你往死的弄吗
我想不明白
也不管原因了
他一心要制你与死地
你就要先想办法把他弄死
要不然你躲过了初一
躲不过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