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他这样的做法构成犯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4:23:13
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还没有满十八岁,他骗我和他在一起。其实他已经结婚了。。 现在两年了我才知道。 我想告他。 请问我能告到他吗

如果同居时,你的年龄未满14周岁,则其可能构成强奸罪。

如果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话,则不能构成强奸罪;若当时他已经结婚,并与你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话,则其涉嫌构成重婚罪。

如果上述事实都不存在,则其不能构成犯罪。仅仅是你觉得你被他偏了,想得到精神损失或者是青春损失费之类的,目前在我国还没有法律依据。

关键看你们是以什么方式“在一起”的,如是谈朋友,那很难告;如果公然以夫妻关系同居,则可告其重婚罪。

其是否构成犯罪,关键看证据。

浙江王律师

如果以夫妻名义居住的,构成。如果不以夫妻名义居住不构成。

你可以取得知情人的证人证言(多人),要签字的那种,证明你们在一起多长时间了,从什么时间开始在一起的,可以作为直接证据向法院起诉或(如能证明你们的确是在你18岁以前同居的,而且几人都能为你作证,那么)向派出所报案。

第一,你们两个在一起,你有没有为他生了孩子,如有,可告他赔偿孩子的抚养费。第二,你和他有没有领结婚证,如没有,那他就没犯重婚罪,想以此告他不行。

告他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