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人独资企业,交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5:25:13
我是北京的,个人独资企业,
1、现在缴纳了营业税,附加税,没有增值税项目,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吗?
2、地税专管员说:我们收入是14700元,按照规定0-100000元之间,按照5%征收,不能扣除费用、成本等,于是缴纳14700*5%=735元个人所得税
3、老板说,我的费用、员工工资要5万多呢,还要交税不合理!
4、实际应该怎样交税,根据是什么????

请逐项作答!谢谢

个人独资企业在财务核算上除了企业所得税外,跟其他性质的企业是一样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所得税就是投资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它的计税依据是收入减去成本、费用、标准扣除额(一般是1600元/月)后的利润进行征收。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工资支出不能列入成本费用。地税专管员用收入来征收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太牵强。如果你是核定征收,应该是用收入*核定的纯益率*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你的投资者应纳个人所得税。你应该让他把用收入征收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依据告诉你,最起码应该有相关文件支持,作为纳税人,你有知情权。另外,你的员工收入如果超过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需要交纳,营业税、增值税与个人所得税没有直接关系,现在交纳的是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也是指企业所得税,因为你是个人独资企业相当于个体户的性质。

1.个人独资企业不缴企业所得税,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你们地税专员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3....确实不合理,如果不允许扣除的话.
4.见<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纳税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