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要求精神损失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2:05:48
我于今年四月份在买东西的过程中丢失一部手机,遗忘在柜台上了,我走了3分钟左右就回来找了,业主说没看到.前几天我又看到她用这部手机了,我到公安机关报了案,现在手机以证实是我丢失的那部.但手机里边存的我女儿的录像和照片都被她删除了,我女儿因先天性心脏病于上个月去世了.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她精神赔偿吗?

因为业主的行为给你的精神带来损失 如果没有触犯刑法(非法占有罪) 或者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的可以要求其 赔偿精神损失

应该可以。你可以去在线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