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及交通队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0:17:14
母亲被汽车撞了,事后交通队也认定司机付主要责任,但是由于老人太过于忠厚了以及缺乏法律意识,被对方给算计。
事情经过:老人被撞休息了一会后觉得自己觉得并没有问题,加上肇事司机的表演,一时心软没报案还把对方也给放走了。朋友得知此事后立即找到了对方单位,并到交通队做了备案。但在做笔录时让对方做了手脚,先是笔录事故经过,我母亲确认后签了字,然后交通队警察又让我母亲在一个空白栏也签字,说是必经手续,老人没搞清楚,糊里糊涂的签了字,后来得知这一栏是交通队的处理决定,有人把这一部分给写上了,交警队和肇事司机都说已经结案,他们没责任了。而且,肇事司机以保险公司为由把医院的检查和诊断证明都拿走了,又私下到医院开了个证明,作为结案的凭据。
1、我们应该如何向肇事司机讨一个公道。
2、如果想投诉交通队的警察是否可行?如何投诉?
针对五楼的问题:
人是在过马路时,而且是在人行横道上被撞。
如果我们一心想着对方赔偿多少钱,事情也不会变成今天这个地步。

1、到医院重新做个鉴定
2、到交通队把相关材料复印一下
3、到法院起诉肇事司机
4、到交警所属的公安局去投书他们

母亲被汽车撞了,应该住院观察治疗。确认没有意外情况,再出院。
假如万一真有情况的话,就采取以下行动:
1、状告肇事司机,要求进行经济赔偿;
2、附带追究承办交警的连带责任。

可以起诉肇事司机,对方乘人之危,违背了民法规定的公平、诚信的原则,而且做虚假有利自己的赔偿。

另外交警队存在行政过失,你可以另行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对方赔偿。
行政诉讼一般向所在地法院提起即可,费用在100块左右。

以人身伤害提起民事赔偿就行了。
让你母亲住院,花个几万,不要出院,权利被侵害要求赔偿是以知道或应该知道被侵害时开始的,原来不知道被侵害程度,现在知道了。
签字只代表就当时自己知道的损害程度达成赔偿协议,后期损害加深了,当然可以再行提出。

1、很多医院的资料都是有备份的,可以看看能否到医院重新复印并且加盖医院的查询章,如果医院不配合可以向受诉法院申请调查取证;
2、到交警队复印材料,看看有没有对自己有利的记录,不配合的对策同上;
3、一定保留相关医药费等等损失的凭证,起诉时进行索要,看看有没有证人证言可以提供;
4、可以对交警的行为投诉,可以向交警的上级单位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不信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