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的资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2: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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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 (包青天)
包拯(999-1062)自希仁,芦洲合肥人(安徽合肥),北宋天圣五年(1027)进士。

包拯性格严厉正直,对官吏苛刻之风十分厌恶,致力于敦厚宽容之政,虽然嫉恶如仇,但没有不以忠厚宽恕之道推行政务的,不随意附和别人,不装模作样地取悦别人,平时没有私人的书信往来,亲旧故友的消息都断绝了。虽然官位很高,但吃饭穿饭和日常用品都跟做平民时一样。他曾说:“后世子孙做官,有犯贪污之罪的,不得踏进家门,死后不得葬入大墓。不遵从我的志向,就不是我的子孙。”当初,包拯有一个儿子,名叫“镱”,娶崔氏为妻,担任潭州通判时死了。崔氏为亡夫守节,不再改嫁。包拯曾经把她的陪嫁女送走,在娘家生孩子,崔氏暗中慰问她的母亲,让她好好照顾那个陪嫁女。包镱死后,崔氏把陪嫁女的儿子带回家,取名叫“包纟廷”。包拯有《奏议》十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