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别人的快件,如何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0:53:31
上个月签收了一个快递包裹,托别人带给包裹人,但不慎丢失。现包裹人到快递公司查单子,是我签收的,要求我赔偿。他说价值一千多元,请问我该赔多少?如何确定他包裹的价值呢?

依据标准赔偿,但是应该是公司的责任,你只能受到处分,而不是由你陪

由你委托的人负责赔偿,价值需要对方举证证明,请看下我的留言先。

让他拿着邮局的单子和你一起去居委会仲裁就行了,如果你要是嫌麻烦也可以直接找中间人来处理。当然了,你们要是无法统一意见,也可以到法院请求裁决。
p.s一定要说明自己为什么丢失,是怎么丢失的,不要隐瞒自己 的情况。还有他要是补给你单子,你可以拒绝赔偿,因为他没有提供相关证据。祝你早日解决,呵呵

你只是履行职务,即使有过失,也应该由公司来赔,

公司赔偿额度应该不会大

快件丢失赔偿应主要包括:

a) 快件发生丢失时,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b) 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保险)金额进行赔偿;

c) 对于没有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按照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

“信件类快件按照服务费用的2倍进行赔偿;包裹原则上按照保价实价赔偿,没有保价的将按服务资费的5倍赔偿。”

“信件类快件按照服务费用的2倍进行赔偿;包裹原则上按照保价实价赔偿,没有保价的将按服务资费的5倍赔偿。”

责任不应该由你完全承担!
确定包裹丢失的直接原因在谁?
另外确定你代收邮件是否复合规定?
如果赔偿请对方出事标的物的价格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