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有签定劳动合同,产生的工伤怎么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7:38:34
我在某工厂干了20年左右,但用人单位一直么签订劳动合同,于1988年在工作期间受伤导致右腿3级的伤残,并有残疾证,用人单位只赔偿了当时花费的医疗费,但在2007年12月底腿部病发,难以正常工作离职了,现在我是否能享有工伤的赔偿?
请懂法律的人士帮我分析一下,如果能赔偿我该走怎样的法律途径。

1、首先治疗,按照工伤复发办理。
2、申请伤残评定,3级伤残应当退出劳动岗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3、单位不同意,立即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

可以获得工伤赔偿,这和没有劳动合同无关。

可以。

一、自2008/2月起,每月向你支付2倍的工资;
二、你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一切费用由社保局和用人单位承担;
三、与公司协商未果的,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