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来帮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2:44:31
2、一家刚开张不久的三星级宾馆电梯突然发生故障。宾馆值班经理立即大电话通知电梯厂方。为了防止游客发生意外,造成伤亡事故,宾馆维修人员特将该电梯所有的楼面都采取了措施。一个小时后,生产电梯的厂方人员赶到现场,经检查发现三楼电梯通道口发生问题,于是决定一人回厂取零件部件,另一人在门口等候。过了一会儿,守侯人员急于要上洗手间,并随手将电梯门关好。谁知门没关好,这时有一批游客想要外出吃夜宵,跑在第一个的小男孩见门虚掩着,于是退门而入,踏空坠地,摔成重伤。宾馆得知消息后,赶紧派人上医院探视,但在支付医药费的问题上与伤病人家属产生分歧,宾馆认为此事宾馆不要承担责任,支付医药费是厂方的事,与他们无关。
问:宾馆的说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错误
本案中,游客因宾馆方面监护不力导致伤害的,因为双方在入住时候已经构成一个安全保障协议,游客在宾馆内因宾馆设置监管不当受伤的,应当由宾馆承担赔偿责任。
之后,若宾馆觉得因厂家方面存在监管疏忽造成损失的,可以起诉厂家追偿其损失。

故宾馆说法在法律上不成立

宾馆需要承担责任,宾馆可以向维修人员追偿。请看下我给你的留言。

1、宾馆说法不正确。
2、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宾馆有保证顾客人身安全的义务。
3、厂家不关顾客的事,是宾馆与厂家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