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密泄露 法律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2:10:48
去年买了一些基金(是在银行里办理的),后来用过一个股票软件叫《大参考》登陆的时候因为不懂就输入了手机号。结果很快私人通讯就像被全世界知道了一样。经常有人打电话问我是不是***。说的就是我的真名,经常给我推荐股票、基金、发信息、说我中奖、赠送礼品什么的。反正就是要我的具体地址,弄的心里很不舒服。今天居然打到我父亲的手机里了说要联系地址,给我基金的发票我真晕了,我父亲说我没买他说是你亲属买的!!!

难道中国法律在这一块还是空白?个人隐私就这样可以被泄露、查询到?

这些人就可以明目张胆的这样做?

我有什么应对方式呢?难道一定要换座机、换手机号?老百姓要永远给这些人让路?

我觉得这些人什么好的企图。我一个老百姓能有多少钱,家里就这点继续买了10万元的基金,现在弄的心神不安的,哎。

请大家帮帮我。

实际情况,同情。。。
去年我也遭遇了和你一样的情况,我是在工商局办事时留下私人电话的,但结果是全国各地的陌生电话、短信骚扰不断,甚至在凌晨2、3点都有。
建议看到陌生号码电话就不要接,垃圾短信别回复,晚上电话关机,再有人打电话问你是XXX,直接告诉对方打错了, 这样慢慢情况就会好了。

你可对泄露你隐私的人或单位,或者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不久的将来,这样的隐私会得到比较完善的保护。

记者了解到,《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日前已呈交至国务院,该草案规定了拥有个人信息的企业与团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禁止任何团体在未经个人同意的前提下,将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但犯罪与税收记录以及媒体调查除外。

目前我国的法律中还没有关于个人信息的专门规定,但在《民法通则》的第101条,已有了关于个人隐私权保护的相关内容。只是相比目前资讯的发达,这条法律显得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执行性。

近日,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领衔的课题组完成了《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该法是由国务院信息办委托其起草的。今天(19日)下午,周汉华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随着个人信息大量被利用,尽快确立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已被列入高层文件”。

周汉华透露说,这部法律和正在制定中
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安全法》,“正式出台的时间都将不会太远”。

周汉华说,正在制定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突破了我国法律中传统的对公民个人名誉权的保护。它将所有能识别出个人,或者同个人相关信息结合而可识别出的信息,都列为个人信息保护的范畴。如手机号、住址、医药档案、职业情况,甚至个人的图像、声音都属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对象。“个人信息可简单划分为一般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如某人是艾滋病患者,这就是敏感信息,一旦泄露,会对个人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法律对这种敏感个人信息会加大保护力度。”

周汉华认为,就实际情况看,大量处理个人信息的主要是行政机关。“但不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营部门,只要掌握大量个人信息,均存在滥用或侵犯个人权利的可能,都应平等地接受法律的制约。”

周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