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公司一个多月了,一直没给我签试用期合同,现在我准备辞职了,能不能要回已经工作了那么久的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6:18:07
进公司一个多月了,刚开始老板一直说马上帮我签合同,可是到现在都还没签,我找到了新工作,准备向老板辞职了。
请问,1.我能要回我工作的那些钱嘛?
2.试用期是不是提前3天申请就行了?
3.员工进入公司多久公司就必须要给员工签试用期合同?一直不签的话算不算违法?是不是可以去告他们?

对!试用期提前三天申请辞职。工资是肯定要的回。还有合同按法律规定是一个月内必须签订的,没有签订,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打算要的话去当地劳动部门反映。

当然要的回工资,不然就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寻求帮助。
其实按照新的劳动法,不签合同,你们公司要支付你双倍的工资。不过你也找到工作了,也不是他们想要辞退你,我看也就算了吧。
走前,交接好手里的工作,最好留下交接的痕迹,主要是为要回工资做准备。

当然可以啦,什么都不用说,要是公司不给你发钱,直接打个电话去劳动部门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