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问题,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6:07:39
我是影楼的一名数码电脑照片设计师,把我设计的东西发布在了自己的博客里面,当时是公司给予了我们权利在网上做宣传活动用的, 不过我标明了本人QQ网名作品"某某作品"当时我还是公司的一员,现在公司上诉告我侵犯了他们的著作权! 这样的问题
他们告我的是用他们的照片, 当自己的作品.可照片是经过我设计过后发表到我自己空间里面去的,目的也是公司同意我们做宣传,他没有规定我们在哪做宣传!
这样的问题我的责任有吗???????????????

由于你的问题不够明确,请参照以下条文理解.:

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