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青岛市航运企业发展若干优惠措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2: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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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市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加快青岛市航运企业发展的若干优惠措施》(青政办发45号文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对在青岛市新注册总运力在5万吨以上的航运企业,其新增上缴税收形成的地方收入部分可给予最高100%的奖励,上述企业购置或租赁办公用房时,给予一次性的现金奖励;二是对青岛市现有总运力5万吨以上的航运企业的新增运力部分,新增上缴税收形成的地方收入部分给予最高100%的奖励;三是青岛市航运企业首次年营业额突破1亿元的给予3年的优惠期,优惠期内将企业当年新增缴纳营业税部分按一定比例奖励给企业;四是对在青岛市注册的总运力5万吨以上航运企业,每增加5万吨运力给予为期3年的10万元奖励,用于奖励紧缺高级人才引进。同时政府还将通过实施“青岛市五强航运企业”评选,深化“大通关”工程,整合航运服务平台等措施,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