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把人的眼睛打瞎会负刑事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2:20:21
我有一个同学,他父亲是一位老师,在他三岁的时候被他父亲的同事不小心用改装的发令枪打瞎了一只眼睛,到现在他已经十九岁了,当时他们也没有什么书面协议,请问那个老师该不该负刑事责任?

要看那人出于什么目的了。(法理上的)

故意伤害(过失),需负刑事责任。追诉期是20年以上。
http://www.64365.com/2005/info/guyishanghai.html

过失致人重伤 最高刑期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也就是说按此罪已过了诉讼期了。告也不会受理。
http://www.xsbhgd.com/gszrzsz.htm

时效的规定: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不负刑事责任!这不是刑事问题,他负民事责任!可以通过诉讼(打官司)要求赔偿。不仅是医药费,还有对以后造成的影响,等,可以赔偿点损失的,你回去研究下吧!

属于过失致人重伤罪,可以要求对方负刑事责任。咨询下律师吧再,先你看下我给你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