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税法计算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5:38:51
1,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发生以下业务:
(1)进口一台生产设备,价值8000美元,海关已进口环节的增值税,企业已取得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设1美元=8.3元人民币)
(2)按出厂价计算赠送给协作单位金额为300元,数量为10斤的新品种低度粮食白酒
计算本月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粮食白酒消费税率为25%】

我的疑问就是:(1)中提到的增值税,到底能不能作进项税额抵扣?
(1)中到底有没有发生消费税的变动

2,某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加工一批烟丝,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主明的成本金额为80000元,烟丝加工完毕,烟厂提货时支付的加工费为8000元。在委托方没掌握同类烟丝销售价格的情况下,计算烟丝加工厂代收代缴并由烟厂支付的这批烟丝的消费税额。如果烟厂销售卷烟40箱,取得销售款100万元,当期动用上述外加工烟丝1/3,计算烟厂应缴的消费税。(以上价格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烟丝消费税率为30%,该种烟消费税率为45%,定额税为150元每箱】
我分别计出37714元和414905元,感觉很别扭,如果计算结果不同的麻烦把计算过程写出来
3,上述酒厂本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进原材料取得专用发票,注明税金6000元
(2)支付燃料、动力费用、水费,取得专用发票,注明税金500元
(3)进口一台生产设备,价值8000美元,海关已进口环节的增值税,企业已取得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设1美元=8.3元人民币)
(4)按出厂价计算赠送给协作单位金额为300元,数量为10斤的新品种低度粮食白酒
(5)销售给A商店粮食白酒1000斤,取得销货款4000元
(6)销售给本厂门市部(独立核算)粮食白酒1000斤,取得销货款4000元
以上价格均不含税,请计算本月应纳消费税、增值税
我算出的结果是应缴消费税1955元,应缴增值税为-5559元,不知道对不对,也不知道负数该如何用文字表达
被采纳还有追加分啊!!

1、酒厂进口设备,一定是自己使用。目前,我们国家的规定是购入固定资产进项税不可抵扣的,将来也有可能允许抵扣——只能等待利好消息,没有期限的等待!!
2、进口设备,不是消费税应纳范围。
赠送白酒——纳税人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纳税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
用于“投、抵、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投资入股、抵偿债务、以物易物)
3、卷烟厂纳税
委托加工——消费税由受托方代收代缴
代收代缴消费费计算,有两个标准(有先后顺序):
(1)按受托方当月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
(2)没有当月销售价格的,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销售价格计算
(3)没有(1)和(2)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
(1)烟丝
(80000+8000)/(1-30%)*30%=37714.29 由受托方代收代缴(委托方给受托方,受托方向国税局缴纳)
(2)卷烟
从量税=150*40=6000
从价税=1000000*45%=450000
领用外加工烟丝,已纳消费税款可以扣除(生产领用扣税法,增值税那有个购进扣税法)。
可扣除消费税=37714.29/3=12571.43
销售卷烟应纳税消费税=450000+6000-12571.43=443428.57
增值税:
1000000*17%-8000*17%=168640
4、考虑补充资料情况下,增值税情况是:
销项税额=1000000*17%+300*10*17%+4000*17%+4000*17%=171870
进项税额=8000*17+6000+500=7860
应纳税额=171870-7860=164010
注:进口设备海关已征增值税计入设备成本,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