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应该赔偿我的营运损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1:47:38
1996年11月某日傍晚,我全家赖以生计的家运车在营运中被对方驶来的摩托车撞上,"摩托勇士"死亡,我车被扣.后交警认定我车为次要责任,调解未果后搁置拒不归还我车辆.1998年该案经法院审理当庭调解,我分两次承担约9000元费用,第一次交钱后可取车.但我履约后,法院也未能跟交警要回车归还我.我以为要车已无希望,遂没有借钱还第二笔调解款.2004年某日,我忽然被执行法警司法拘留,无奈之下,家人只好给法院去凑钱.其后我开始不断找交警部门领导要车,但均无果而返.2006年某日,我被告知车已丢失.现在我想诉诸法律讨还公道,我可以主张营运损失吗?如何主张?

可以主张对方赔偿车款,但是营运损失要主张很困难,一是因为这属于间接损失,二是你得证明你的损失。去咨询下律师吧,看下我给你的留言先。

96年的事太遥远了,按照现在的法律,只要你的车有合法的手续,责任认定之后必须放车,扣车的目的是为了认定责任。营运损失估计是没有了,96年你承担9000,到04年才付清,人家也没跟你算通货膨胀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