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1:42:17
舅舅前不久耍了一女朋友目前准备结婚,和妈妈一同筹钱购买房,舅舅出了大部分钱,目前房产证为他的名字,但怕他女朋友是为了他的房子才与他结婚的,所以想办一个赠送协议,赠送到我的名下。但不过户,只是在发生了不好的事情后有一个依据,目前我们打算签这样的一个协议,不知道这样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益?万一两人结婚以及离婚是否保证房屋不落入别人手中?
现在是合同签订 房产证在办理当中,估计他们结婚的时候房产证才办理的下来。到时候这个房子是归两人所有吗?

1、如前面的朋友所说,这是您舅舅婚前财产,即使以后离婚,都不会分给女方,但是要在结婚之前做好婚前财产公证,不然到时候再来处理这些事情会多一些程序,相对复杂一些。

2、你所说的赠送协议,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因为你说的不过户。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产权的归属确认是看房产证上的名字来判断的,这就是说房产证上写的是您舅舅的名字,那么他就是唯一产权拥有人,即使您母亲出了钱,也无法拥有部分产权。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夫妻双方均拥有产权,但是因为他们只是姐弟(兄妹)关系,因此房屋管理部门不会承认您母亲所拥有的产权部分,除非你有凭证证明您母亲买这个房子出了钱,但是这个程序很复杂,也很难处理。

话说回来,不过户,而通过一个赠送协议想把房子写到你的名下,这只是一种遗嘱形式,您舅舅可以随时更改,除非是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写明您有权对房屋进行处置,否则还是无效的。

3、其实完全没有必要担心,毕竟这是婚前财产,那个女的即使是真的冲着房子来的,也无法拥有产权。当然您舅舅要是把房子过到她的名字下就另当别论了。

房屋是婚前财产!
如果你舅舅不是做为过错方离婚,房子是不会分割的!

跟你签协议,不如直接签个婚前协议!

要是办理了赠与,并依法公正的话,房子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