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们是否侵犯了他的知识产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6:08:05
情况:我方作为供应商,有偿为甲方制作一个课件。课件中含有一个根据病例改编拍摄成的视频(该病例仅占整个课件的极小部分)。现有医生站出来说这个病例和他讲过的病例基本吻合,说我们侵犯他的知识产权。
请问:1、若我们的视频病例与该医生的病例非常雷同,是否造成侵犯他的知识产权?
2、若构成侵权,该医生应拿出什么证据?如他的病例提交过知识产权保护?还是他的病例曾发表在国内某权威文献上?仅从他提供出的他以往讲课用过的幻灯片,能够作为证据吗?
3、若我们侵权,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4、即使我们的确是根据他的病例改编成的视频,纳入课件的一小部分,并以整个课件赚取了费用,若我们撤掉该视频是否就不再存在侵权行为?
非常感谢大家的帮助!希望各位在回答我提问的同时,能够注明法律条款来源,万分感谢!

1此情况不属于侵犯知识产权

2医生没有对此病例进行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另外病例类似也很正常。

3因此医生主张得不到法院支持。

4不侵权就谈不上处罚和赔偿了,你也无需撤除视频。

1、不构成侵权
分两方面表述
a、如果是摘抄该医生的病例,或者该病例曾发表在文献之类的,不构成侵权。一、仅为病例的,不受著作权保护,看下著作权法第三条你就知道了。二即使发表在文献之类的,那么你的课件属于演绎作品,只要该演绎作品具有选择或度创新则不为侵权
b、如果不是摘抄该医生的病例,正需要该医生举证证明该病例在作品上有提现-即发表过相应的文章或影响作品。
2、无侵权,则无任何责任承担

1、治病形成的病例不是一种创作行为,所以说,该病例不属于《著作权法》和相关知识产权法保护的范围,如果该医生病例都可成为知识产权的话,那么该病例的病人的病历也有知识产权了。
2、你们无需撤销该视频。

呵呵``我要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内容如下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你好,你们不构成侵权.因为法律规定疾病的诊疗方法不受知识产权法的保护.

、是指创造性智力成果的完成人或商业标志的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统称;
2、个人与国家签订的一种特殊合同,个人付出的是公开专利技术的全部内容,国家的对价是给予此人或公司一定期限的市场保护,是一种物权中的财产权;
3、因为知识产权是人类的智力成果,如果不保护会被滥用,所以为了整个社会的公平,为了保护创新,为了防止不劳而获,要保护知识产权;
4、其实学生能做的就是了解什么是知识产权,有这个意识即可,将来在工作中会得到好处的,国家也就得到了好处,少年强国家强嘛;:)
5、著作权:不能够抄袭别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会侵犯人家的著作权;
商标权也类似,不能够 使用或着使公众歧义的别人的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