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辞职申请书 批准和不批准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8:28:14
2.在法律层面上又如何解释?
3.此外针对此项,劳动法有哪些条例可以依据?
我们这里好像一批准,结账后就可以走了,还必须再呆一个月?老板会舍得再给你一个月的工资啊?

批准后的工资结算硬性规定是什么?

批准和不批准没有区别。

用人单位批准或不批准,效果都是一样的。都不影响劳动者的离职。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批准,就可以办完手续马上走人。
不批准,就从你交申请书的那天开始算起,满一个月,不管对方是否同意,你都可以走人。

  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