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夫为别人开车,在外地出现交通事故,车主没上交强险,我妹夫有责任吗?如果有,要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9:40:08
我妹夫开车的证照齐全,交通事故的起因是死者下三轮车后横穿马路.

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综合认定,因为不了解现场的详细情况,还是等交警认定吧,如果你妹夫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造成一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三年以下。如果是其他责任,不构成犯罪。

赔偿责任由老板承担。

我妹夫开车的证照齐全,交通事故的起因是死者下三轮车后横穿马路.按照你说的就要看你妹夫当时的车速,如果是按照所规定的车速行驶,那你妹夫就没有什么责任,但按照我们中国的法律规定,不管行人对不对?出了事故车都要负责任,如果你妹夫没有违章,不管负什么责任都是车主的事情,放心啦
另外车主没上交强险是另外一回事情,和你妹夫负不负责任没有关系

你妹夫没有尽到安全驾驶,谨慎驾驶的义务,应该承担次要责任
车主未按规定缴纳强制保险,司机有权不开,这与事故没有根本的因果关系

雇主承担全部责任。承担全部的医疗费。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及伤残赔偿费。
不论是帮工性质,还是雇佣关系,雇主和被帮工人都承担全部责任。雇主责任是无过错责任,所谓雇主的无过错责任,就是说雇员不论是否存在过错,雇主都承担全部责任,从法律的角度,就算雇员存在重大过失,也不影响雇主的全部赔偿责任。
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交通事故责任者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区分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者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的概念是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是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法应当接受行政处罚的人,包括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