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刚刚转正,辞职 维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2:10:01
我于08年5月9号开始工作并于当天签订劳动合同,三个月后转正,期间公司未给缴纳五险,应该是转正后补上,我于08年9月19号提出辞职,9月23号正式办理手续离开
结果公司9月份的工资,说未满一月还是发试用期的工资 ,这样合理吗?
五险只给交了一个月的,合理吗?
期待您的帮助 非常感谢!
现在我的组织关系还在他们公司放着,户口落在了他们集体户,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托管,托管费用240/年,委托合同上写着乙方(公司)给缴纳,结果公司让我们自己交,说以前都是这样的。
辞职后这些东西还都没动,人力上说先放公司就行,只是党费交给公司,等找到新的工作再取走即可
作为刚刚毕业的学生,真是有点不知所措,像这种情况怎样处理才比较好呢?
非常感谢

1.公司应该按转正后的工资标准支付你转正后出勤天数的工资,
2.公司应该补交所有月的五险(自5月到9月),
3.先协商,不成的话,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先调解,不成再仲裁,仲裁立案费50元。
4.保留好你的证据:合同、考勤卡、工资单等等。
祝你成功!
补充:
户口、档案、组织关系都放在原来的地方,等有了新单位再转移。也可把档案、组织关系转移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档案托管费 你在公司工作时有公司支付,自你离开公司后,公司就没有这个义务了。

不合理~~~9月9号转正开始算~

9月19号~~~就要算1/3月的正式工资~

绝对是不合理,保险应该是进入公司就开始给缴纳的,转正后应该按合同规定的转正工资发给你,你可以先和公司协商,不行的话就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估计公司就会害怕了

9月份的工资,应是工资额除以20。75再乘上你工作的天数给你。要求补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