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车辆保管点寄管了一辆车,被盗了,在赔付上我不满意,我可以要求他赔我一辆相当的车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0:39:08
有的人说,他收的不是车辆保管费,他收我的是场地费,因此他不可能赔我实际估价,这是真的吗?但我认为我寄存在你那里,不管你收什么费,你都是一种代管义务,都应该按实际做人赔
他现在赔我的现金,离我车的实际估价太远,我叫他按差不多的标准给我一辆车,他不答应,并且叫我到派出所报案,并告诉我,他弟弟是市人大的,我不知是什么意思。难道市人大的人可以受到法律保护吗?或是说,我是准输给他?

你应该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们的这种交易关系存在,
TMD共产党的官就是这样当的所,真是下贱。

如果他收了你的钱,就代表他与他构成消费的关系,车子他就有义务为您看管,丢了,他一定要赔你的,现在问题应该是你的金额与他的赔付金额有差距,
这与他弟弟在人大是没有关系的。你可以与他协商解决,按车子折旧一点点进行赔付。如果差得太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一定要保留证据,你车子的停放相关证据与购车凭证与相关证件
至于人大的你不用担心,真正的官是不敢惹民的!他还得为他的前途着想

你应该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们的这种交易关系存在,
TMD共产党的官就是这样当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