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报纸广告法院可以判定离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7:30:31
我老公的要求由于我们不是一个地区的而强迫他与我离婚,我不同意,于是他们家人在当地一个不知名的小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启示,启示内容大致是说假若我在什么时候没有出现,就会解除婚姻关系,请问这样合法吗?另外在这期间我一直和我老公在一起,有朋友可以证明,我可以就此起诉他吗?
可以的,他的这一行为是宣告你失踪,,因为如果你失踪两年,就可以申请离婚。如果你这段时间还是和你老公在一起的,那么就没有失踪,你可以起诉人民法院告他们损坏你的名益权。要求他们赔偿和道歉。。
不可以.
这是违法的,他们的做法是没有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