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宣言》表达了哪些思想观念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4:06:52

《独立宣言》的民主思想,主要体现在平等、天赋人权、主权在民和人民革命权利这四个方面。
第一,平等与天赋人权(natural rights)思想。“天赋人权”又译为“自然权利”,其基本精神是强调人具有与生俱来的权利,这些权利绝不应该被剥夺。《独立宣言》继承并发展了洛克的天赋人权学说,认为人人生而平等,这些权利是大自然所赋予的,不可剥夺,这些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第二,主权在民(popular sovereignty)学说。“主权在民”又译为“人民主权”或“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天赋人权”在理论上的延伸,其理论要点是:政府合法性的基础来自广大人民的同意,任何一种形式的政府如果变成损害人民利益以保障自己权利的政府,人民就有权改变或废除它,建立新的政府。《独立宣言》提出,人民是主权者,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政府应服从人民意志,为人民幸福和保障人民权利而存在。
第三,人民革命权利的理论。《独立宣言》以天赋人权和主权在民理论为基础,指出:既然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目的是保障人民的自然权利,如果一旦政府不履行职责,侵犯人民的权利,人民就有权起来革命来改变或推翻它。

独立,自由,权利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