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在编人员退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4:16:47
我父亲今年55岁,1993年进入我们镇人民政府担任城管中队的队长职务,一直到现在,在任期间多此获得县市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干部称号(证书40多个),1995年开始城管与政府之间形成自筹自支的关系,只有我父亲是由政府发工资,其他人员均由城管中队自己在管理费中提取!2004年政府统一办理执法证,我父亲的是大队长职务证件。
今年镇里领导要求我父亲退休,因为不是在编人员所以没有退休金,但是这么多年他一直做的是政府官员的事(城管队长、卫生队队长、镇建委主任。。。。。)一人多职。
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做?给政府当了这么多年兵,到最后连养老问题都不能解决?

1.提请劳动仲裁。
2.准备好手中的证据。
3.找个代理人,真如你所说的这样的话,我认为可以打赢。

祝你好运

非在编人员正常退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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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原工作单位给予养老金待遇.导致现在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在于原工作单位没有依法为你父亲交纳养老保险费手续,这是单位的过错,单位应当对此承担赔偿责任,即由单位自行支付你父亲养老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