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问题!!!高分急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4:17:55
拆迁补偿问题!!!高分急等
拆迁补偿款问题(北京)!!!高分急等

我家现在住房面积是200多平米 马上就要拆迁了 其中有100多平米现在出租给一家公司卖东西用.跟这家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到08年9月份.
我们跟这家公司签订的合同里面包括 如果国家征用土地 那么他们将无条件搬走. 08年9月合同到期后这家公司没有搬走,而是继续使用。(房租按月交纳,目前还没有交纳)现在国家下来了拆迁通知,通知的时间是10月18日开始执行。

问题1:目前这家公司说不想搬,说要支付他们营业执照补偿费。(这家公司的营业执照地址是我家现在住房的地址,而法人不是我们。)他们说营业执照是5年的,在我们这里做了3年,应该得到补偿。这笔费用该补偿吗?

问题2:采取那种合法的程序可以让他们尽快搬走。

问题3:房屋拆迁补助里面有一条“停业停产综合补助费用”,这个费用应该补偿他们吗?

你不必赔偿一分钱

拆迁补偿费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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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概念

1、合同是到08年9月份到期。否则,属于故意违约,营业执照是5年的,可以改变经营地点,可做报纸搬迁声明,公司幻想讹诈搬迁费用,显而易见;
2、责令其必须按合同或租赁协议规定期限无理由搬出,没有商量的余地;
3、合同或协议已经到期,何况“国家征用土地,那么他们将无条件搬走”有具体约定,假如不影响你的利益,未尝不可。估计房东你的利益必将受到很大影响。

1、你们的租赁合同已经到期,现在变成了无固定期限的事实租赁关系,你现在可以要求对方立即搬出。至于营业执照补偿费,那是无理要求,你可以不用理他。
2、你可以直接告诉对方,最好用书面方式和口头方式通知并用,或者直接起诉对方。
3、如果你们的租赁合同没有到期,那么承租方才享受“停业停产综合补助费。”但现在对方不享受这一权利。

1.你们合同的日期已经到了,且也注明了若政府征地,无条件搬走,按合同里约定的让他们走,,不需要赔偿,别理他。
2.协商是最好的办法,都不商和气,若解决不了问题,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若补助里面有写明这一条款,按字面理解应该是属于他门的,,因为这条补偿是针对在正常营业的场地因拆迁而带来的停业损失,,你们只是店面的产权人,而实际用店面做经营的是他们,所以这个补偿要给他们的,
若有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