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工伤问题,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7:24:03
工伤问题,我在现单位郑州受工伤,但我的工伤保险在武汉的原单位,与原单位签定了两年合同到09年12月,两月后又与现单位签定了借调合同,现单位履行原单位的一切职责,我所有的保险是要原单位武汉代缴的。因我受的伤不影响工作(面部受伤缝了30多针)),出院后继续在郑州单位上班,单位现只支付了我的住院医疗费和支付了我住院期间的工资,武汉的原单位己申报工伤认定,正在办理中。请问
1:我应得到哪些补偿,住院费都是我垫付的,出院后才找现单位报销了住院医疗费。这样合理吗?
2:如补偿是按武汉的标准还是按郑州的标准。原单位与现单位的合同工资有差异,在原单位工作四年,在现单位工作九个月后受伤,如果工资补偿该按哪个标准?怎么算?
3:下一步做伤残鉴定能否在郑州做,面部受伤缝了30多针(未伤到眼/鼻)一般能否定几级伤残?
4:我如果要做进一步治疗该怎么做,比如说做美容?费用找谁?自己能垫付吗?
5:我如果想主动休息不上班,能拿工资吗?人事部说公司总部规定不出勤是没有工资的,合理吗?
6:我如果主动辞职,什么时候合适,还能得到什么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很多事情是灵活变通的。

您现在主要是要主动的要求进行工伤鉴定。

无论您的原单位还是现在借调到的单位您到要去找

现在、管是什么事情,您不主动是没人管的。

(其它的我已在您的其他提问中谈过、供您参考)

首先、您要坚持要求进行整容。规定是活的。当领

导的,怕的就是有人闹事(或者单位不管去政府

闹)。

顺祝早日康复、顺利、成功。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

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

法。”

回答1社保本来就是这样,你先出钱回来报销。不合理也只能这样

2按武汉,因为社保当方性强

3在郑州做也可以,因为这个是统一的。几级要当地医保机构来定

4美容?您说的是整容吧。这个应在您当时就医时进行,现在很有

可能不报的,这个算整容。在医保内整容是不报的。

5如是痊愈是要上班的,你也说了是“主动”

6可以得到赔偿,最好还是等到赔付后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