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的东西被小偷拿走老板要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2:27:45
哦,,我晕死了,,咋办呀。。我店里的一个客户把东西放我的店里,说放一下的,,,结果丢了,,她没有说叫我赔偿的,,可是她叫我找找到,,我找哦不到了。。值好多钱的,,亲啊,我的是美甲店的,,怎么办,,急救我也,,我不想赔偿的 。。刚刚发生的。我好怕呀,
,呀啊、想想办法呀,,我不想【赔偿的。 她只是说放一下的,,我晕了。。

根据你的说法,我认为你不需要进行赔偿。
1、顾客将东西放在你处后仅仅留下一句话,并未取得你的同意。就是说你根本就没有同意为她保管东西,那么你与顾客的法律关系并未建立,也因此你跟顾客之间就相互不用承担责任。当然从公平角度出发,你作为商家,相对出于优势地位,对与客户放在你处的东西还是有一定保管义务。
2、接着上面的分析,退一步,即使你与顾客之间建立了法律关系,从合同法角度看属于保管合同关系,你是受委托人,顾客是委托人。从你的说法,顾客是没有支付任何保管费用的。因此,根据合同法规定,无偿进行保管的,只需要尽到善良保管人的责任即可,对与委托人的损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因为你没有向顾客收取报酬,你只需要尽到一般的保管责任即可,即你只要不是故意让东西丢失,否则不用承担责任。
反之,如果你收取了对方的报酬,则无论如何,只要东西丢失,你都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3、再退一步,即使你有责任,需要赔偿,则关于赔偿的数额问题,顾客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即顾客需要证明她丢失的东西是什么,值多少钱。个人认为顾客要证明这一点是很困难,她几乎无法举证。所以,即使你要赔偿,也仅仅是根据公平原则赔她一个包包而已,不会有太大的责任。
总结:你是不用承担责任。

要赔偿。因为是在你店内被盗的。你有看护不周的责任。依照中国的法律,你要赔偿全部金额。

我听说如果是无偿照看,不用赔.
如果是有她给你钱,要你帮她照看,那就要赔.
好像是个律师说的.

肯定要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