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构成不当得利吗?有关银行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0:38:49
我有张 建设银行 的卡是公司发工资和奖金用的,
今天(10.20)建设银行给我打电话说多给我打了一次款935元,
由于上个月我已经取出,要求我退还,
因为我的工资条都是以短信形式下发的,9月份我没有收到那条短信,
所以我也不知道我发了多少钱!
请专家帮我分析分析我该不该稀里糊涂的把钱还了?还有银行能告我不当得利吗?
银行只给我打了个电话,别的什么也没有给我提供!

1、关于你有没有这个工资可以在公司财务查询。
2、可以认定为不当得利,应该返还。

你取款的时候不知道多了钱吗?
不知的话,也就构成不当得利。
返还就可以了。

银行负举证责任
既银行需出具证明,比如划账记录,公司财物记录,你的取款记录等。证明确实往你卡里多打了935,才可以要求你返还。

提供上述证明后,你核对无误,须返还银行的935元。

否则构成不当得利。

让银行给你提供对账单,同时跟公司财务确认一下你应得工资是多少。
如果确实是多给你打了钱,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你可以打电话让他提供给你,或者你去银行的时候拿着卡(存折)当场打印一下。

在你不能确定是否确实多得了银行多打进的钱之前,你可以不退.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了他人财产.银行告要你不当得利,是要有证据的.确属不当得利,是可以退还的.

你可以去查银行卡是否多了935元
如果真是多了就应该归还,不然属于不当得利.
你可以问你们单位财务开工资是哪个支行或是分理处.然后打电话和他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