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中怎样保留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6:44:42
我是一名遭受家庭暴力的女人,家中有2套房子(1套42平方米,当时的价格是1.5万,1套94平方米,当时的价格是14万),在购买房子时欠了8万元的帐,为了还帐省吃俭用,而老公拿的工资少得可怜,还经常在外赌博,不管家.单位改制时我只有5000元的补偿费,他有32000元的补偿费都用于购房了,单位改制后我重新上岗单位给我续了社会保险,而他的社会保险都是自己交纳约用去1.8万元.从结婚以来我的工资都比他高,我们生有1小儿,他是个不务责任的人,小儿不能给他扶养,我想扶养,请问我要在离婚协议书中怎么写才会保留自己和小儿的权利不受侵害呢?可不可协议2套房子我们只能使用,最终留给儿子呢?

离婚协议如想考虑周全,建议找律师起草。

可以的。详细可以咨询律师

你拿出家族暴力的证据来,比如报警记录或法医鉴定,加上感情不和,足可以起诉离婚
至于财产分割可能比较复杂,要看当时双方出资的情况,有些算共同财产
你可以拿出他不务正业的证据,比如赌博或其他,以有利于孩子判给你
法院应该会偏重于妇女权利

具体再详细咨询律师,反正什么都得讲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