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订货定金问题,法律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0:20:49
有个顾客购买一套联想家用电脑,但要高配置,纯平显示器,当天我问上家,上家说那套机器有的,于是我就让顾客交了200元的定金,可今天上家打来电话说该款纯屏已经配完了,要提商用的机型才能配到显示器,而且价格很高,于是我打电话给顾客,跟他解释说这机型已经没了,要液晶的有,配纯屏的得加三百块钱,如果吃不消的话,就到我店里将定金取回,可那人转眼变脸,听他意思是叫我赔偿他违约金之类的(当初收他二百块钱的时候,我出具了收条,里面写有定金字样)因为我们对这法律不是很懂,所以没有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当初收他的时候根本不去想这会涉及法律,收取他的订金是因为我们要现款去提货,要承担风险,如果他一分钱不付的话,开个玩笑,这机器没法处理,而那顾客在我写条子的时候,特别注意,要我写上配置,交货日期等,当初也没在意,可现在出现这样的问题,不知如何解决,请懂法律的朋友们帮帮

定金是专门的法律名词,有担保的性质,按照我国《担保法》规定,收取定金的一方如果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但具体还要看你们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对价款及违约事项是否有明确说明,应该说你是遇见明白人了,不过明白人自然也知道为了200元去起诉非常的不值得,你态度好一点和对方协商下,帮人家进一台,或者通过别的办法和平解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