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老总不批我辞职报告,我该怎么拿工资和押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22:48:01
我在一个酒吧上班,当时上班的时候没有签合同,交了500的押金,但是开给我的收据是伙食费,(但是我来的时候公司是不包吃的,后来才改的包晚餐)当时跟我说的是要做满三个月才有押金和工资退,可是我现在做了1个多月就不想做了,就打了辞职报告上去,主管,经理还有总经理都批了,只有老总不肯批,从经理他们批了的那天我就没上班了,可是老总没批我就拿不到工资和押金,我该怎么办才能拿到我的工资和押金?

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这种情况没签合同对你有好处(说明用人单位根本没有对你的工期进行约束,你可以随时离职),你可以拿着你的工卡\工作证\还有你的伙食费收据(法律有明文规定不准收取任何抻金,用人单位这样做是违法所以他们就说是伙食费,但是上面应该注意日期,可是他们事实上也没有提供伙食啊?那个时候你还没有上班怎么会有伙食费呢?)直接去当地的劳动所(用电话打114就能问到),那里有人会受理你的事情的!
你肯定能得到你应该得到的钱!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交押金已经违法。另外,用人单位需要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的话须从一个月后的第一天起支付双倍工资。另外,劳动合同上须列明岗位、薪酬、工作时间、聘用期、试用期等资料,如无相关资料,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用人单位须根据相应工作时间长度支付补偿金。

你的单位有多处违反劳动法的地方,建议你先想办法拿到你的考勤记录,然后再与单位理论,否则就去劳动仲裁吧,现在对这种违法单位,劳动仲裁是很欢迎拿来杀一儆百的。

去告他,到劳动监察大队~还可以申请赔偿!兄弟,我支持你!

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他们会告诉你怎么办的

找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