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签合同,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8:53:23
我是广州今年才毕业的大学生,今年三月份就进入了广州的一家公司工作,当时还没毕业,因我所读的学校并没什么名气,所以公司就说让我试两个月,我在公司工作一直很努力,专心,两个月之后,我把学校的三方协议拿来公司签了,协议上写明,从3月开始试用期,试用期67个工作日,还说于报到的90天内订立劳动合同;6月底时,我毕业了,学校的毕业证书也拿到了,我叫公司和我签劳动合同,公司说,还要考虑,所以我也没办法,现在已经到了八月初,从开始到公司的第一天开始已经五个多月了,我没有签劳动合同,三方协议上所要求卖的保险和工资都没有提,我应该怎么办?我是否应该到劳动服务中心进行劳动仲裁申请呢?或还有什么更好的方法?

有个馊主意:等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生效。

到那时用人单位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的,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订立的,视为已经和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等待你的将是双倍的工资和永久的职位!

简捷的途径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关投诉(电话12333)不收取任何费用
复杂的途径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如果你目前的劳动关系比较稳定,也可以等到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要求双倍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423号)

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