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案子在检察院之间转来转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7:09:30
我朋友因犯了毒品案子,好像是海洛因超过了50克,不过他是受骗的。案子以前是由公安在侦查终结后转到了县检察院,然后过了一段时间后又由县检察院转到了被抓地方的区检察院,再过了一段时间后就转到了市中级检察院【律师说此案中的另外一个有可能要判十年以上。所以才转的】。可又过了一段时间,案子又有市检察院转到了区检察院。
这时我就彻底糊涂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请大家知道的告诉我吧,谢谢大家了。
我没有多少分了,就全部给大家吧。

这案件可能有点复杂,要慢慢分析:
1、由县检察院转到了被抓地方的区检察院:两方面的问题,第一可能是地域管辖权的问题;第二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故由县检察院转到了被抓地方的区检察院负责起诉。
2、由区检察院转到了市中级检察院:此案中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区人民检察院审核,起诉至人民法院可能要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3、由市检察院转到了区检察院:此案中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市人民检察院审核,起诉至人民法院判不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由区检察院负责起诉。

性命关天,他门证据不足时,都担心出差。就怎么踢来踢去,有时候是暗示你门给他门拿钱。好尽快处理

证据不足或事实不清,上面检察院会转回下面检察院补充或查清事实。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是立案的基础。上面会有转回的理由,律师可以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