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皮纠纷,请律师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7:03:04
是在农村,没有土地证的,我和邻居家门前的土地都没分好的,盖的房子是在我家门口,就一个角占了点地,当时我不在家,邻居威胁说要两万元,现交了一万,收了也不肯写收据。另外一万要父母写了张欠条。邻居是我叫堂哥的,真是气,真是欺人太胜,竟然有这样的亲戚。他不是农村户口,这是他爷爷的房子了,怎样能追回一万元,是在我们两家老房子的门前盖新房,门前那块地还没划分好的,就占了一点他家门前一点,实际一点都没占,是他几年前在那种了棵树,就说是他家的,现在正在办土地证,村委已盖好章,就等证办下来去告他勒索,这样可以告他坐牢吗?几年??录音算是证据吗?
办土地证去村委盖章时,村委并不知道这事,因为周围都没人家住的,只有我家左边有邻居,我家正对着出去,也没超过邻居家,所以村委都不知道,村委也同意了

这是民事纠纷,不存在“坐牢”的问题。

1。你这算是相邻关系纠纷的问题,是民法上的问题,不能让他坐牢。
2。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七十条第三款规定“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效力。”据此,录音资料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即可作为证据使用。具体而言,以下三种私自录音,有可能作为证据被采信:
一是一方当事人偷录,对方当事人虽不同意,但无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场并证实私录过程真实的,可以作为证据;
二是被录音者虽不知道秘密录制,但结束后知悉并表示同意的,可以作为证据予以采信;
三是录音资料经过鉴定证实未经剪辑、拼凑、篡改和臆造,并有其他相关证据相印证的,可以认定其效力。

录音也是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