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账户相互抵消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7:05:18
有些会计账户相互抵消是我很困惑,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
比如成本法下,取得收益的时候“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如果把取得时候“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抵消掉,如何在资产负债表表中反映企业对其他企业有持股呢?
比如:
取得时候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300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00
本年取得分红 借:应收股利 2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20000
这两个长期股权投资抵消,如果成本抵消完了账户怎么反应持股呢?

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
假如对方公司10%股份账面价值为100万,该企业有名牌产品(无形的商誉),你花100万人家不可能卖给你;或者在你购入当时,账面上有上年形成的未分配利润(未宣告),你都要付出高于100万的对价。我们国家的企业一般都在下年分配上一年形成的利润。
这时投资成本里就包含这个不是成本的成本,多付款项含在成本里,以后可能收回来的。
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超过部分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所以就有了上面的会计分录。

取得时账面余额300万(借方),收到股利时贷方2万(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20000),最后余额是298万。所以是相当于抵消,抵消掉2万,还剩298万。

这两个长期股权投资抵消,如果成本抵消完了账户怎么反应持股呢?

首先,肯定这两个账户是不会抵消完的。

其次,之所以会有你列出的分录的情况,是因为今年的分红不是你真正该享有的,所以才会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你 真正该享有的投资收益,应该是你投资对方企业以后,对方产生了收益,然后给你分配股利(分红)。

但是呢,往往你刚投资对方后没多久,对方就给你分配了股利。但是这个股利其实是对上一年度的经营成果的分配,实质上并不属于你投资后产生的利润分配。

只是对方想到了,下一个年度初就要对上一年度的利润进行分红,所以在你对对方进行投资时,人家已经把这部分股利算到了,你的投资成本里面,等实际发放的时候,又返还给你。所以才要冲减投资成本,即冲“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所以实质上,不属于你的,就不是你的。人家只是先把这部分钱收去了,后来又返还给你了。

所以投资收益,一定是你投资以后,对方经营得好产生的利润,分配给你的。

取得收益时是这样反映的,长期投资并没有抵消呀,不是还在资产负债表表中反映企业对其他企业有持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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