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方法中对药品现货销售活动有哪些新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7:33:12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现货销售药品的;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药品现货销售,是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其委派的销售人员,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其他场所,携带药品现货向不特定对象现场销售药品的行为。

外省药品批发企业拟在异省设置仓库的,应由企业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检查核准并进行GSP认证。经过核准并通过GSP认证后,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书面告知注册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由注册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新增仓库标示在《药品经营许可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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