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年对越参战人员优抚政策有哪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3:31:25

我们不去民政局问,因为局长就是参加过哪次战争的!
我们这里安排的都很牛,好多领导!

“参战”部队退役人员,是指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曾参加国家认定的14次作战行动的退役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本人服役期间部队番号或代号同国家认定参战部队番号或代号相符,或本人档案中有参战记录,或有已认定参战人员身份且与本人同在一个部队(部队番号或代号相同),同时、同地“参战”人员出具的证明。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从2012年10月参战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250元提高至285元。

具体的只有问当地民政局,各地区不一样,我们这里好像是每月400的优待金

对越自卫还击从1979到1989,边境的所有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