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所大学签了5年的协议,上面规定每年6K违约金,如果我跳槽按新劳动法还要支付违约金吗?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0:55:54
看大学有没有送你去培训,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几种情况下才能约定违约金,看下面的规定就知道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另外再纠正你一个错误的说法,没有“新”劳动法,你说的就是《劳动合同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仍然在实行,并没有废止,所以,不存在新和旧的说法
如果你签的协议没有培训为前提,属于无效协议。跳槽不支付违约金。
主要是看你们签合同上的具体条款、约定。如果明确提出违约金的问题,就必须支付违约金。
按合同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