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践理性批判》中“德福一致”(至善)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2:34:34
幸福和德性在分析论中甚至是相抵触的,在辨证论中却要将德福联系在一起,并按比例分配以达到至善。

为什么完满的至善被认为是“客观实在的”,它的预设是可能的,是纯粹实践理性的一种需要乃是基于一种义务的?(除了这个完满的至善的客观实在性我不太理解外,其余的我都比较理解)

我举个例子,两点之间直线最短,它是“客观实在的”这一点我可以非常清晰的看到。而这个完满的善也被认为是必然的综合命题(虽然是实践理性上的),它的必然性我总感觉有点牵强,好像只是从主观上(不是由道德法则上)认定它是“客观实在的”。
那实践理性是怎么给出它的客观实在性的? 唯一至上、先天必然的道德法则可以直接推演出这个完满的善的客观实在性吗(我觉得不行)?

请看《认识佛教》,《和谐拯救危机》,对此问题会有启发。

其实啊,唯心论和唯物论是相对的,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物,就想现在的大自然,谁也离不开谁,任何事物都是相互依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