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会历史的客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7:09:05

社会历史的主体是人自身

在社会生活中,历史主体的活动不能脱离活动的对象而独立存在,因此对象就成了历史活动的客体。也就是说,在人类历史中,凡是被纳入主体活动领域,同主体活动发生对象性关系的事物和现象,都是历史活动的客体。历史活动的客体具有多种多样的形式。首先是被人类利用和改造的自然。它是人类历史活动指向的最初的对象,是人类获得物质生活资料的基本源泉。但作为历史客体的自然,已经不是脱离人类社会的自在自然,而是打上了人类印记具有社会属性的“人化自然”。其次是人生活其中的社会关系。人在改造自然的同时还形成了一定的生产关系、政治关系和思想关系,这些社会关系既是历史主体活动的产物,又是历史主体改造的对象,是历史客体的基本组成部分。再次是各种精神文化现象。它是人类历史活动的反映,并以精神产品、社会心理、风俗习惯等形式积淀并保留下来的文化现象。最后是人本身也成为主体改造的对象。在这里人具有主客体的双重性,人在改造客观对象的同时,也改造着人自身,使其不断发展完善。历史客体随着历史活动的发展而发展,它的形式和范围、内容和层次都不断呈现出扩大的趋势,从而使人类历史活动在深度和广度上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