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法律咨询:我的笔记本电脑放在同学那而被弄丢了,请问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5:20:58
本来我还在犹豫想着只要他多少给我赔一点,可他拒绝不接受还说我活该,我实在没办法,请大家一定帮帮我!谢谢!

我来回答:
1、首先“你所指放到同学那里”是个什么经过?应该是放到那里让同学代为保管吧。
2、一般代管是免费的,在此中情况下丢失,对方一般是不负法律责任的,但如果是由于你同学的重大过错而致使电脑丢失,其还是应该给予你合理补偿的。
综上,你向对方要求一定的合理补偿是有法律依据的。

我认为:首先,如果你想这么做就必须要有有力的证据,法律是讲证据的,比方说你是什么时间放在同学哪里的?他是什么时间弄丢的?是谁先发现笔记本丢了?他现在成不承认是他搞丢的?等等!如果你能掌握一些证据。比方说有证人证明确实是在他哪里弄丢的、或有人证明他跟你借过等等!有了这些准备你就可以向律师咨询一下(可以在网上搜寻一下地方的律师事务所,比如说深圳律师事务所),你要提供律师搜集的一些证据。另外你要三思啊!你可能通过法律找律师的费用就够你再去买一台本本了,再考虑考虑还是和平解决的好!
楼上的说通过学校解决我觉得这个意见不错!让学校出面调解一下吧!即省事又省钱啊!

就要看你的同学是否有过失了。还有是否你有明确的意思表示要他保管

看什么情况,假如你只是放在那里,说明请他托管,那估计是不行的,如果是请帮助托管,甚至是付费的那就肯定得赔,另外要是要是你借给他的也一样

你那是什么同学啊!! 你认为法院能受理么!

但从法律的角度和你说的条件他是要给予一定的赔偿 但只是一部分!

你借给你同学有借条吗?如果没有,怎么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借用的法律关系呢?他完全可以否认这个事实的。所以,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关键还是看有没有充足的证据。

当然,你可以再次找他谈话,并录音,让他承认曾借用电脑后丢失的事实,然后把录音整理成文字稿,这将是一个非常有力的证据。这样你就可以胜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