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能算旷工来计吗?求助!!劳动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9:25:00
你好,求助!

我是一名事业单位的外聘职工,7年来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是365天都在岗,没有节假日。

由于长时间工作,身体精神不支,我8月19日给局长请假两个星期,9月1日开始上班(共计13天)。回来后,局长说我只请一周假,却两周才上班,算是旷工。要求从9月1日开始补以前的二星期假,并没有工资。

在之后几天,用人单位又提出口头辞退,以旷工为理由不发一年补一月的补偿金。

这样能算旷工来计吗? 这样的话,我应该怎么来为自己找有力的证据!

哥们,你发财了~!
这么多年的社会保险可以领
法律规定没签合同的那些月份应该算双倍的工资,还有这么多年的节假日加班费,双休日是双倍,法定假日是三倍。自己算算多少了
他们口头辞职没用的
还有单位对你做什么东西都让他留书面的,要不你就录音,证据很重要,口说无凭的

他们不想要你了干脆就走啊,拿了这么多钱可以换一家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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