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3:41:41
我在2007年5月就职于广东佛山一外企工作,在2007年签订一份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30日的合同,而在合同到期后公司没作出任何表示续签或终止合同,在2008年8月公司发给我一份2008年8月至2011年8月的新合同(因我没签名,现在还在我这里),维持原来薪金和福利,我认为现工作与2007年工作责任、压力和工作量都不同在2008年8月申请要求新合同提升工资,但公司说这次续签都没加工资为借口不给加薪,我因薪金没达到要求没签合同,公司也没说要解除目前劳资关系,”说这是你自己不签的“直到现在都没签劳动合同,但又在继续工作
请问:
1、在这种无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继续在这工作是否对我有利
2、如果公司或我个人提出要结束这种劳资关系时公司是否会给我补偿,
3、已发生的这种情况怎么处理为佳?

1、在这种无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继续在这工作是否对我有利
对你有利,不管是什么原因没有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单位都应该给付你未签订合同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
2、如果公司或我个人提出要结束这种劳资关系时公司是否会给我补偿,
你没有补偿,但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3、已发生的这种情况怎么处理为佳?
可以继续工作,这样你要的双倍工资就更多。

1、在这种无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继续在这工作是否对我有利
因为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后,如果下一年度,公司未予你签订新劳动合同,你也未提出异议,视为继续按上一年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如果公司或我个人提出要结束这种劳资关系时公司是否会给我补偿
按照你所说情况,是双方未能对新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视为劳动合同解除,公司应当补偿你你工作一年的补偿金,按照新劳动法之规定,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3、已发生的这种情况怎么处理为佳
这个不是法律问题,而是社会问题。如果你觉得会有更好的地方,可以解除关系然后仲裁,得到补偿金。如果暂时没有好地方,可以先签合同先做着。但是这样不签合同拖着对你并没有多少好处。

1、如果劳动合同已经到期,新合同双方未达成协议,但仍存在劳动关系,应该按原劳动合同的标准执行,但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不签订合同是不利的,因为待遇没有提高,而且你没有时间保障。
2、如果公司提出应该给你补偿,如果你自己提出应该没有补偿的。
3、如果你没有比这更好的工作,我认为还是签合同的好。本观点仅供参考。

这种情况视为仍在按原来的合同条件在执行,但任何一方都以随时终止这种事实劳动关系.从这个角度来讲,你们的劳动关系是不稳定的.
如果终止劳动关系可以要求按工龄给予经济补偿.
要么争取按你的要求续签合同,要么终止劳动关系.

法律规定,没有续签的仍然在工作者,等於签了临时劳动合同,双方均可解除与对方的合作关系。

但仍然要提前通知等正常手续,而不是说在原本合同到期那天就已经解除了。

1。你的观点是否是只有公司加了工资,才肯继续工作下去呢?
2。正当解除劳动关系是件很正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