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3:29:24
请问我与单位在去年11月分签定一年劳动合同,到今年11月分合同到期,但单位一直未提出续签合同,但我还是继续在单位工作,请问如果我提出辞职或者单位让我离职,单位是否给予补偿,
谢谢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关于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要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签签合同,也不终止劳动关系情况下,用人单位不仅支付赔偿金,而且要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如果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以后不续签,但是劳动者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原单位也不表示反对的,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劳动合同。无论是现在的劳动法还是将来的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出辞职都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用人单位继留用你的,必须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要支付双倍工资。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01号咨询员

已经不是合同工了

只要这种状况能持续到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生效,你们之间构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单位没在二月份之前跟你签订合同,就要支付你双倍工资了。新法生效后,单位不愿再跟你续签的,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从一月份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