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有关房产和遗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6:10:15
一个94岁的退休老人每个月有1300元的退休金,有两个女儿.大女儿69岁住在A城有自己的房子和工资。小女儿60岁住在B城也有1200元左右的工资,老人有2间房子小女儿为了方便照顾老人全家一直住在老人那里。每个月老人从工作里拿出500元给小女儿做生活费。房子不够住的小女儿在原房前加盖了一小间这样一直照顾了十多年。每年大女儿都会回来2次看望老人但是没有给过养老金。现在老人为了准备后事就把两个女儿叫到一起商量分配自己的积蓄和2见房子的财产。本来是很简单的事结果搞的很复杂。大女儿和小女儿都不相让老人也没有明确的主见只是说小女儿多大女儿少。如果老人不在了也没有留下什么遗愿,那这个遗产应该怎么分配呢?
就两间房子应该怎么分呀?积蓄上可以小女儿多分大女儿少分.那房子呢?每间只有20多平方.

房子是使用权,共同承租人,又继续承租权,其他遗产,可协商分,协商不成,按照法律规定,分!对老人照顾较多的,应当多分!

房子是产权房,加盖的房子,如可分割,则可不作为遗产,其他财产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按照法律规定,分! 对老人照顾较多的,应当多分!

农村,房子和地不分家,比照分!

注:如果有遗嘱,遗嘱优先。

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或者没有遗赠赠与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小女儿对老人赡养履行了主要的义务,在分割遗产时应该多分。
大女儿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

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原则上大小女儿一人一般,如果有证据证明小女儿更多尽到了赡养老人的义务的,可以适当要求多分遗产。

如果老人去世没有遗嘱则以法定继承,如果有证据证明小女儿进了主要义务则可多分。有不明则可进个人网页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