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合同公司放假一月应该不应该付给我工资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2:57:33
在丰台区的一家公司工作8个月,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上保险,我决定起诉该公司,就是在奥运会期间给我们放假一月请问在假期里公司应该不应该付给我工资?

当然应该给了,是一个月最低工资。不缴纳保险是违法的。
你可以依法主张的权利:
1.要求公司补发放假那个月的工资。
2.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3.你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你的工龄折算为一个月工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给你签合同时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