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在公证书上签署放弃继承是否可以反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5:18:48
已在公证书上签署放弃继承,不存在欺诈或胁迫情形,无法撤销合同了。但可以搜集对方违约的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履行承诺,关键是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已经放弃的权利,并且公证过不能反悔。
但是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对方违反承诺,你可以要求他补偿。
1不能反悔,因为公证的时候,公证员一定会告知你,放弃就没有了,而且在笔录中也会注明放弃后绝不反悔
2如果当时为保证权利,就应该共同继承,然后一起卖或者委托一个人卖就可以了, 放弃就代表放弃权利
3维护办法也是有的,如果在公证书出具之前,你们可以一起到公证处要求中止办理;如果公证书已经出具,那你们只能一起去起诉了,而且必须有充分证据证明,你们当时自愿签订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是因为受了那个人的欺诈.
一般来讲,公证过了,是不能反悔的, 但是如有证据证明老大的口头协议存在, 可以和公正的效力向抗行, 至于你们的权益科伊诉诸法律, 你家老大的行为属于以欺诈,胁迫的方式来使对方签字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