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会计人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5:55:32
我单位销售了一批货物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贷方在收到货物和发票后宣布了破产,我单位没有收到货款。我单位这次销货产生的算是收入吗?如何交税。
现在无法收回此项货款,而且购货方已经抵扣该开票了

做正常销售收入并申报纳税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然后,做无法收回的帐款处理,列营业外支出处理。

算收入,还是按正常交税,如果这货物或货款最终都无法追回的话,再计入坏帐损失.如果货物追回的话,做销售退货.
如果你在当月可以将货物及发票联都追回的话,就可以将此发票作废

算.因为该货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并开具了发票,购货方也收到.应按销售正常交税.货款应该等对方清算时补偿.

这次销货产生的算是收入,跟正常一样缴税